經濟部能源局已於110年08月26日公告修正「洗衣機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並自112年09月01日正
式生效,其國內洗衣機申請節能標章依機種區分為直立式、滾筒式
洗衣機類別 |
說明 |
直立式洗衣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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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馬達運轉型式分為定頻及變頻。 ■依功能分類:洗衣、脫水、烘衣。 |
滾筒式洗衣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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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馬達運轉型式為變頻。 ■依功能分類:洗衣、脫水、烘衣及蒸汽。 |
申請洗衣機節能標章驗證,其適用範圍、能源效率試驗條件及方法與新舊基準審驗措施以下說明:
(一)適用範圍
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60335-2-7規定之洗衣機,或經相關主管機關所認可之洗衣機,目前標檢局應施商品檢驗
規定(表1)。
表1 應施檢驗洗衣機實施型式認可檢驗品目明細表
品名 |
檢驗標準 |
參考貨品 分類號列 |
號列編號 |
洗衣機(限檢驗額定電壓250V以下者) |
CNS 60335-1 (103年版)、 CNS 60335-2-7 (103年版 )、 CNS 13783-1 (102年版)及 CNS 15663第5節「含有標示」 (102年版) |
8450.11.10.00.4 8450.11.20.00.2 8450.11.30.00.0 8450.12.10.00.3 8450.12.20.00.1 8450.12.30.00.9 8450.19.10.00.6 8450.19.20.00.4 8450.19.30.00.2 8450.20.00.00.5 |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
(二)洗衣機能源效率試驗條件及方法:
1.產品之試驗條件與測試方法須符合JIS C9606第8.4節耗電量、第8.12節脫水度、第8.13節洗清比、第8.14節洗淨比四
項試驗之要求。
2.測試時所施加之額定電壓為110V±1%或220V±1% ;額定頻率為60Hz±1%。
(三)洗衣機節能標章自110年08月30日起審驗措施如下:
1.新申請案:
(1)檢附新(112年版)、舊(99年版)基準報告者,證書效期2年。
(2)只檢附舊基準報告者,證書效期至112年08月31日。
(3)只檢附新基準報告者,則於112年08月驗審會審查,證書效期自112年09月01日期2年。
2.證書展期:
(1)檢附新基準報告者,證書效期2年。
(2)未檢附新基準報告者,證書效期至112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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