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層破洞被揭發後,全球暖化的環境與氣候變化問題關注度逐漸受到關注。而緩和氣候變遷的工作需要全球各國的共同
努力。然而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為主)減量與各國的能源結構配置及使用方式有直接關聯,而能源問題又是各國經濟發展無法
避免的首要課題,這就使得全球性氣候變化的環境問題,演變成敏感但又無法忽視的國際經濟與政治挑戰。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the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以下簡稱UNFCCC) 」其
主要目的為「將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穩定在防止氣候系統受到危險的人為干擾的水準上。」聯合國總部於1992年5 月9 日通
過了聯合國並自1995 年起逐年均舉辦一年一次的公約締約國大會(Convention of Parties, COP),至目前為止已經舉辦了22屆
(第23屆進行中)。此締約國大會為各締約國提供了一個進行談判磋商的平台,期望藉由密集的協商以促成UNFCCC 之承諾。
圖1、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重要記事 |
近年UNFCCC的發展重點簡列如下:
(一) 1997年,日本京都COP3會議:
1997年簽訂於日本東京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京都議定書,是UNFCCC的補充條款。京都議定書於1998年3月16日至1999
年3月15日間開放簽字,共有84國簽署,條約於2005年2月16日開始強制生效。到2009年2月,一共有183個國家通過了該條約
,超過全球排放量的61%。
(二) 2014年,祕魯利馬COP20會議
第20次COP會議的重要任務在於如何能夠與各國達成共識,進而「執行」(Implement)下一個重要階段的2015年協議,以利於
法國巴黎舉行COP 21時進行最後磋商工作。該次會議全球共計有195個國家達成初步共識,來自超過190個成員國的與會代表
最終通過一份廣泛的藍圖,達成的協議文稱為「Lima Call for Climate Action」(利馬氣候行動呼籲)的7頁文件,為2015年簽署
對抗氣候變遷協議奠定基礎。文件中最重要的工作,是各國必須在2015年第一季提出「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INDCs)。依照國情不同,包含本身的減碳目標、調適策略,或是所需要的財務支持
、技術發展與轉移,能力建構,以及在財務與行動上的透明性,提交後必須公開陳列於聯合國網站。
(三) 2015年,法國巴黎COP21會議
2015年12月12日,聯合國195個締約國一致同意通過《巴黎協議》。協議第二條指明將通過以下內容「加強《公約》」:
1.把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低於1.5℃之內,同時認識到這將大大減少氣候變化的風險和影響;
2.提高適應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能力並以不威脅糧食生產的方式增強氣候抗禦力和溫室氣體低排放發展;
3.使資金流動符合溫室氣體低排放和氣候適應型發展的路徑。
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秘書處的統計,至2015年止,總共有152個國家向聯合國提交了「國家自定預期貢獻」,相
關提交方所排放的溫室氣體佔2010年全球排放總量的86%,包括所有已開發國家與公約超過四分之三的開發中國家。
(四) 2017年,德國波昂COP23會議
為了達到保持全球溫升低於2°C甚至1.5°C的目標,各國的減排行動仍有待大幅度加強。所有科學研究和今年極端天氣造成的災
難,包括印度和奈及利亞洪水、加勒比地區颶風以及美國和歐洲的野火,都顯示全球碳排必須在未來幾年內快速下降。身為世
界第二大污染者和最富有的國家,美國卻在總統川普的表態下拒絕簽署協議,是全球唯一(註1)未簽署巴黎協議的國家。
關於UNFCCC─COP23會議現況
依照COP21巴黎協議,世界各國的減排承諾僅能將全球暖化控制在3°C,難以避免嚴重災難。巴黎協議中包含了審查和加碼的
機制,但沒有制定如何施行的規則。因此於今年11月6日~17日的COP23波昂會議必須完成規則的制定,並於2018年之前拍板
定案。
※註1:原本因為戰火而未及簽署協議的國家─敘利亞,已於2017年11月7日正式宣布將於近期加入《巴黎協定》,故美國成為
全球唯一反對巴黎協定的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