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出申請由申請組織填妥「ISO 14064-1溫室氣體查證申請書」並簽署後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申請組織必須檢附下列文件,做為驗證作業雙方協議依據。
(1) ISO 14064-1溫室氣體查證申請書。
(2) ISO 14064-1溫室氣體查證之權利與義務聲明書。
(3) 溫室氣體報告(可為書面或其他媒體型式之格式)。
(4) 溫室氣體盤查清冊(可為書面或其他媒體型式之格式)。
(5) 盤查相關程序(含資訊管理程序或相關流程)(可為書面或其他媒體型式之格式)。
(6) GHG相關控管措施一覽表(本項若有請檢附)。
(7) 工廠登記證明文件(或免辦登記之證明文件)/園區事業登記證明文件(科學園區申請者適用)影本(服務業若無或已填工廠登記編號者可免附)
本中心得自行上網查詢確認。
(8)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營業登記證明文件」/已登記或法定證照影本。(已填具公司或商業統一編號者可免附) 。本中心得自行上網查詢確認。
(9) 主要GHG排放源位置圖 (本項如於盤查報告書載明則免附)。
(10) (產品)製程流程圖(製造業適用) (本項如於盤查報告書載明則免附)。
(11) 主要排放源相關法定許可證照與文件(如: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書(含差異說明書)、
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說明書(含差異說明書)、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本項若有則請檢附)。
(12) 其他溫室氣體相關補充資料(本項若有則請提供)。
 收費標準
請洽聯絡窗口。
 權利與義務聲明書
溫室氣體查證之權利與義務聲明書.pdf
 表單下載
ISO 14064-1溫室氣體查證申請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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